2016年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4:32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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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滚筒厂家
Haru
2016年,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:
1、购买新房、二手房;
2、购买公有住房产权、使用权、分期付款;
3、离退休、下岗失业、死亡(或被宣告死亡)提取;
4、出大市范围外、出境定居;
5、还贷提取;
6、还贷委托提取;
7、租赁商品住房、租赁公租房提取;
8、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、低保特困(边缘)、患重病;
9、拆迁安置、翻建自住住房。
微信公众号:融360房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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